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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规则(七)
2004-12-23 17:24:50 新闻来源:中国棒球联赛  新闻作者:刘虎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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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跑垒员

七.○一:跑垒员如果在被判出局前踏触无他人占据的垒位就取得占据该垒的权力。在被判出局前,他一直都有占据的权力。如果其他跑 垒员取得进占该垒的权力,原占该垒的跑垒员则被迫离开垒位。


注:如果跑垒员已合法进占前一垒位而投手已踏板作投球动作时, 跑垒员不可以退回到原占垒位。


七.○二:跑垒员应按一、二、三垒和本垒的顺序跑垒。如果被迫后 退时,亦应按照相反顺序依次踏垒。但跑垒员可根据本规则五.○九 有关死球的规定,直接返回到原占垒位。


七.○三:两个跑垒员不能同占一个垒位。但在比赛继续时,如发生 两个跑垒员同占一个垒位,则后位跑垒员如被触杀即判出局。前位跑 垒员有权占据该垒位。


七.○四:跑垒员(不是击球员)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可安全进占一 个垒:


(a)投手犯规时;


(b)击球员安全进垒而迫使跑垒员离开其原占垒位或击球员击 出的界内球在接触或通过守场员前(投手除外)碰触其他跑垒员或裁 判员判击球员安全进垒,因而跑垒员被迫进垒时;


注:被迫安全进垒的跑垒员可冒出局危险超越判给安全进垒的垒 位。如果该跑垒员超越垒位而被判出局成第三人出局,被迫进垒的前 位跑垒员即使踏触本垒在后仍应判得分。


【判例】 二出局,满垒,击球员的四球安全进垒,但二垒跑垒 员一时激动在到达三垒后继续向本垒跑进2而被接手触杀成三人出局。 这时三垒跑垒员因击球员四球安全上垒而返回本垒,因而所得的一分 仍然有效。(但所有跑垒员都必须进踏下一垒位)。


(c)守场员接腾空球后倒入队员席或看台或越出野传球线或倒 在进入比赛场地的观众中时;


注:1.守场员或接手可一脚或双脚踏在或进入队员席接击出的界 外腾空球,如把球接住,判接杀有效,比赛继续。


2.如果守场员和接手合法接球后倒在队员席或看台或越出野传球 线或倒在进入场地的观众中时,成死球局面,判击球员出局,跑垒员 安全进一个垒。


(d)跑垒员进行偷垒而击球员被接手或守场员妨碍时,这时判 偷垒的跑垒员安全进一个垒。


注:1.跑垒安全进垒时,如果是继续比赛局面或根据有关规定, 跑垒员安全进入应占垒位后是继续比赛局面或者跑垒员漏踏安全进入 垒位而试图跑进下一垒位时,该跑垒员不再享有安全进占下一垒位的 权利。跑垒员在返回应占垒位前如被守场员持球触及身体或垒位时, 判该跑垒员出局。


2.有偷垒行为的跑垒员在其欲占垒上没有跑垒员或虽然有跑垒员 而该跑垒员亦同时有偷垒行为时,适用本项规定。如只是后位跑垒员 有偷垒行为,而前位跑垒员没有偷垒行为,不适用本项规定。


七.○五:跑垒员、击跑员的安全进垒:


(a)本垒打得一分:击出的界内腾空球飞出距本垒76.20米以上 的比赛场地或直接越过本垒打线而击球员合法踏触全部垒位或击出的 界内球被守场员用抛出的手套、帽子或衣服上的任何物品阻挡而改变 球路,但裁判员认为如无此阻挡,该球可飞出比赛场地或直接越过本 垒打线时,判本垒打得一分。


(b)三个垒:守场员故意用脱离身体原来位置的帽子、护面、 衣服或任何物品去碰触击出的界内球时,判安全进三个垒。这时继续 比赛,跑垒员到达三垒后,可冒出局危险进占本垒。


(c)三个垒:守场员故意抛出手套碰触击出的界内球时判安全 进三个垒。这时是继续比赛,跑垒员到达三垒后,可冒出局危险继续 跑进本垒。


(d)两个垒:守场员故意使用脱离身体原来位置的帽子、护面、 衣物或任何物品去碰触传球时判安全进两个垒,继续比赛。


(e)两个垒:守场员故意抛出手套碰触传球时判安全进两个垒, 继续比赛。


注:1.在运用本规则(b)(c)(d)(e)规定时,裁判员必须 明确抛出的手套或脱离身体的帽子、护面等碰触击出的界内球或传球 时才能有效,不碰触球不能适用本规定。


2.在运用本规则(c)及(e)时,如果守场员球的手套被击出的 球冲击而脱手,或者由于全力进行合法接球,而不慎把手套脱落时, 不按本规定判处。


3.在运用本规则(d)(e)规定时,跑垒员以守场员传球出手时 所在垒位算起安全进两个垒,而不是所传出的球碰触时所在的垒位算 起。


4.关于投球或在投手板上的传球发生本条(d)(e)两项情形时, 给予跑垒员安全进两个垒。


(f)两个垒:击出的界内球如着地弹跳或转向进入一、三垒边 线以外的看台或穿越设在球场周围的篱笆、记分派灌木丛或越出野传 球线或夹在篱笆、记分牌、灌木丛时判安全进两个垒。


(g)两个垒:在比赛地区内没有观众的情况下,守场员的传球 如进入看台、队员席(不论是否着地弹跳进入)或穿越设在球场周围 的围墙、篱笆或越过野传球线夹在围网的铁丝网眼上时,都判给跑垒 员安全进两个垒。这时成死球局面。如果该野传球时属于内场手的第 一传造成的野传,则从投手投球时跑垒员原占垒位算起,判安全进两 个垒。如系其他情况则跑垒员的安全进两个垒从造成野传时(传球出 手时)所在垒位算起。


如果投手投球后,内场手在第一传造成野传时,包括击跑员在内 的所有跑垒员都至少进占一个垒时,跑垒员的安全进垒进垒从造成野 传时跑垒员所在垒位算起。


注:1.有些情况不可能给跑垒员安全进两个垒。例如:一垒有跑 垒员,击球员击出右外场前腾空球,跑垒员停止在一、二垒之间,击 球员绕过一垒紧跟一垒跑垒员之后,击出的球在右外场手前落地成安 打,右外场手接球后传给一垒,球野传入看台。


对上述情况应作如下判定:由于造成野传时,只是击球员已经绕 过一个垒,而一垒跑垒员仍然停止在一、二垒之间,即未做到造成野 传时包括击跑员在内的所有跑垒员都至少进占一个垒,所以只能判一 垒跑垒员进至三垒,击跑员到二垒。


2.所谓“造成野传”并不是指传球落地之时或球越过接球的守场 员之时或传入看台或越过野传球线之时,而是守场员传球出手之时。


3.传球出手造成野传之时跑垒员的跑垒位置是决定安全进到哪个 垒的关键。如果击跑员未到达一垒,则所有跑垒员的安全进两个垒是 从投手投球时所占垒位算起。对传球出手前击跑员是否到达一垒作出 判定是裁判员的判断。


如发生内场手的第一传造成野传,球入看台或队员席,而击球员 并未成为跑垒员(例如投手暴投或接手漏接,三垒跑垒员抢进本垒, 接手拾球后传杀该跑垒员,但球进看台造成野传)时,垒上跑垒员的 安全进两个垒从投手传球出手时所占垒位算起(因为根据本规则 七.○五(g)的规定,接手被认为是内场手)。


4.一垒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游击手前地滚球,游击手传球二垒, 但传杀慢未成功,二垒手随即传球一垒造成野传,而二垒手传球出手 时击球员已绕过一垒。判定:进入二垒的跑垒员安全返回本垒得分。 击跑员在传球出手时已绕过一垒因此安全进至三垒。


(h)一个垒:投手踏板向击球员投出的球或投手踏触投手板牵 制垒上跑垒员的传球进入看台或队员席或越过后挡网篱笆或野传球线 时,判安全进一个垒。这时是死球局面。


但是,投手的投球通过接手后(不管接手是否触及该球)再由接 手或其他守场员踢进或碰触进入看台、队员席或越出野传球线或进入 任何构成死球的场所时,应判给跑垒员从投手投球时所占垒位算起安 全进两个垒。同样,投手踏板传牵制球,球通过守场员后(不论是否 触及该球)再由守场员踢进或碰入看台、队员席或任何构成死球的场 所时,也判给跑垒员安全进两个垒。


(i)一个垒:击球员得“四球”成为跑垒员时或得三击不中但 球夹在主裁判或接手的护面或随身用具上时,判安全进一个垒。


如果击球员由于投手暴投而成为击跑员时,判各跑垒员安全进一 个垒,击球员只能安全进至一垒。


注:1.跑垒员被判安全进一个垒或几个垒,并不解除逐一踏触垒 位的义务。例如:击球员击出地滚球,守场员传杀一垒造成野传,但 击跑员漏踏一垒,虽然应判给他安全进至二垒,但因漏踏一垒,如果 守场员在比赛继续后持球踏触一垒提出申述则应判其出局。


2.击球员击出外场腾空球,跑垒员离垒,外场手将球接住后传球 造成野传。这时虽然是死球局面,但跑垒员跑垒员需先跑回原占垒位, 然后再安全进至判给安全进占的垒位。


七.○六:发生妨碍行为时,裁判员应喊“阻挡!”并作出“阻挡”


的手势。


(a)如果被传接杀的跑垒员的在跑垒时被阻挡,成死球局面, 所以跑垒员可安全进至裁判员认为如无阻挡可能进入的垒位。被阻挡 的跑垒员从发生阻挡前已合法进入的垒位算起至少再安全进一个垒。 其他由于阻挡行为的判处而被迫进垒的任一前位跑垒员都判安全进垒。


注:如果被阻挡的跑垒员是正在被传接杀的跑垒员,裁判员立即 喊“暂停”,并即将双手举到头上作出阻挡的手势。手势一经作出就 成死球局面。但是,如果裁判员作出阻挡手势前,球仍在传杀中而造 成野传时,跑垒员的安全进垒应从如不受阻挡可能到达的垒位算起安 全进两个垒。如果跑垒员被夹杀于二、三垒之间,在跑向三垒时被三 垒手所阻挡,此时,游击手向三垒手的传球进入队员席成为野传,则 判被阻挡的跑垒员进入本垒,其他跑垒员从阻挡行为宣判前最后合法 进占的垒位算起安全进两个垒。


(b)如果被阻挡的跑垒员不是进行传接杀的跑垒员,则比赛继 续进行至攻守行为告一段落为止。裁判员认为有必要按阻挡判处时立 即宣布“暂停”,然后判跑垒员安全进至如无阻挡可能到达的垒位。


注:1.七.○根据六(b)的规定,在发生阻挡行为而继续比赛时, 如果被阻挡的跑垒员进至如无阻挡可能到达的垒位后继续向下一垒跑 进时,有被触杀出局的危险,此点纯属裁判员的判断,由其作出判定。


2.接手如手中无球,不能把试图进占本垒下分的跑垒员的跑道封 死。垒间线属于跑垒员,接手只有在接杀或已经持球在手时,才能进 入垒间线。如果接手违反了上述规定,按阻挡跑垒员判处。


3.击球员击出被认为是三垒安打时,漏踏一垒后经二垒再企图进 入三垒时,因受到游击手的阻挡而不得进入三垒。在此情形下,裁判 员不应考虑跑垒员的漏踏,应判其进入如无阻挡可能到达的三垒。若 守场员对其漏踏一垒提出申述时,应判击跑员出局。


七.○七:三垒跑垒员采取抢分或偷垒手段抢进本垒时,接手或任何 守场员如手中无球而踏在本垒板上或在本垒板前碰触击球员或其球棒 则在判处上作为“投手犯规”,判三垒跑垒员得分,同时判妨碍击球 员击球,击球员安全上一垒。此时为死球局面。


注:接手未持球踏在本垒板上或其前面,不论击球员是否在击球 区内或是否准备击球,均判接手的妨碍行为。但投手依规定离开投手 板后,向本垒传球欲触杀抢进本垒的跑垒员时,接手可以站在本垒板 上或其前面,击球员如果对该传球挥击的话,应判击球员的妨碍。


七.○八: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判跑垒员出局:


(a)1.为躲避触杀而跑出垒间直线0.91米以外时。但为了避免 妨碍守场员接杀击出的球而跑出垒间直线0.91米以外不判出局。


2.踏触一垒成为跑垒员后离开垒间线,显然放弃进占下一垒位的 努力时。


注:任何跑垒员到达一垒后,如果以为不再进行攻守行为而离开 垒线走向队员席或防守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跑垒员的这一行为显然表 明其已放弃跑垒的努力,可判跑垒员出局。此时,对其他跑垒员仍然 是继续比赛的局面。


此规定也适用于下列类似局面:


【判例】1.二出局前,第九局,双方得分相等,一垒有跑垒员, 击球员击出本垒打。一垒跑垒员通过二垒后认为击球员击出本垒打胜 局已定,就穿过内场直奔队员席,而击球员则按跑垒顺序踏垒返回本 垒。此时,应判一垒跑垒员出局。因为他“放弃向下一垒跑进的努力”, 而击跑员跑回本垒得分则有效。当然,如果是二出局后,这一分无效。 (见本规则七. 一二)上述判处不是申述局面。


2.跑垒员以为在一垒或二垒被触杀出局,就往队员席走去。只要 他继续走去以表明他的确以为是被判出局,这时应按放弃跑垒判其出 局。


以上两例都说明跑垒员确实放弃了跑垒的努力,离开了跑垒路线, 因而判其出局。在判处上与下述击球员三击不中接手漏接,自以为出 局而跑向队员席有所不同(见下文规定)。


击球员三击不中,接手未接杀,但击球员以为被接杀而往队员席 或防守位置走去。这时不能马上以放弃跑垒而判其出局。击球员有权 在进入队员席前随时走向一垒。如果要使他出局就要在他到达一垒以 前持球触杀。(触人或触垫)


(b)故意妨碍守场员传球或接击出的球时。


注:1.跑垒员不管有意无意,只要裁判员认为妨碍正在处理击出 的球的守场员时就判其出局。但是当跑垒员踏触合法进占的垒位而发 生妨碍守场员的情况时,只要妨碍行为不是故意的,就不能判其出局。 如果裁判员认为是有意的,不论发生在界内地区或界外地区,二出局 前跑垒员和击球员都出局,二出局时判击球员出局。


2.跑垒员在三垒和本垒间被夹杀,并因妨碍行为被判出局时,如 果后继跑垒员已经进入并站在三垒上,裁判员应判站在三垒上的跑垒 员退回二垒。此规定同样适用于跑垒员在二、三垒之间被夹杀时后继 跑垒员已经进入二垒的情况。如如跑垒员在三垒和本垒间被夹杀,并 因妨碍行为被判出局,在发生妨碍行为前一垒跑垒员已进占二垒,应 为合法。


3.所谓守场员处理击出的球,是指自守场员对击出的球开始行动 接球至完成传球的行为为止。


(c)继续比赛时离开垒位被触杀时。但是击跑员在跑过一垒或 滑垒超越一垒垒位时,只要他立即返回就不能将其触杀出局。


注:1.跑垒员将垒包撞离原来位置时,只要跑垒员已经安全到垒 就不能将其触杀出局。


2.比赛中如果垒包或本垒板脱离原来位置,后继跑垒员只要踏触 原垒位,裁判员就可以判作踏触或占据该垒。


3.守场员持球触及跑垒员时,跑垒员为避免出局,往往拼命冲垒, 于是导致守场员与跑垒员相撞,其结果有时使守场员所持的球掉落或 仍在手套中弹跳不定时,不能判跑垒员出局。是否控制住球由裁判员 来判断。


(d)击出的界内或界外腾空球被合法接杀后,跑垒员在返回原 占垒位前被守场员触及身体或垒位时。由于这时申述局面,如果在投 手投下一个球或者下一攻守行为已经开始前不提申述,跑垒员即使不 跑回原占垒位也不能判其出局。


注:跑垒员在遇到擦棒球时,不必退回原占垒位。擦棒球可以偷 垒。如果擦棒球失接,就成为一般的界外球,跑垒员应返回原占垒位。


(e)由于击球员变成击跑员而被迫进垒,但在到达下一垒位前 被守场员触及身体或垒位时。但是跑垒员在被迫进垒中,如后位跑垒 员被先判出局,则他的被迫进垒即告消失,因而只有触及其身体才能 使其出局。跑垒员一到达被迫前进的垒位,被迫进垒即告消失。如果 跑垒员跑垒或滑垒越过垒位,守场员就得持球触及其身体才能使其出 局。但是,被迫进垒的跑垒员到达下一垒位后,不论任何理由,又退 回原占垒位时,被迫进垒的局面又告恢复,如果被守场员持球触及他 的身体或被迫进入的垒位,可重新判其出局。


【判例】一垒有跑垒员,击球员三球,投手投球后跑垒员偷垒, 击球员得四球,跑垒员到达二垒时滑垒或跑垒过头,越过二垒。接手 传球二垒,二垒手在跑垒员返回二垒前持球触杀,这时应判跑垒员出 局。因为越过二垒后被迫安全进二垒的权利即告消失。


注:跑垒员在二垒或三垒或本垒滑垒或跑垒过头,超越垒位的例 子:二出局前,一、二垒或一、二、三垒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内场 地滚球,内场手接球后企图进行双杀,一垒跑垒员先于传球到达二垒, 但滑垒过头离开了二垒,这时在二垒接球的守场员立即传球一垒传杀 了击跑员,一垒手接球后见二垒的跑垒员离开了二垒就传球二垒,而 将跑垒员触杀出局。但在此之前,前位跑垒员已经得分。由于击跑员 被传杀于一垒,封杀局面即告消失。在二垒跑垒员被触杀成三人出局 前所下的分应判有效。


(f)被击出的界内球在碰触(包括投手)或越过内场手(投手 除外)前在界内地区碰触时。这时成死球局面,跑垒员不得下分,也 不得进垒,除非被迫进垒。但是如果踏触原占垒位的跑垒员被击出的 内场腾空球碰触时,则不判出局,而只判击球员出局。


注:1.如果击出的界内球同时碰触两个跑垒员时,只判先被碰触 的跑垒员出局,因为已经碰触即成死球局面。


2.跑垒员被内场腾空球碰触时,如并未踏触垒位,则判跑垒员和 击球员都出局。


3.触及垒包而又反弹的界内球,于界外区域触及跑垒员时,不判 跑垒员出局,此时为继续比赛局面。


(g)在二出局前试图出入本垒得分而击球员妨碍守场员在本垒 接杀时。但二出局后判击球员妨碍行为出局,不判得分。


注:1.在二出局前,击球员妨碍了接手或守场员,而三垒跑垒员 刚出发奔向本垒或中途又折返三垒时,判击球员出局。


2.在二出局前,击球员成为击跑员后妨碍了接手或守场员的防守,判击球员出局,三垒跑垒员退回三垒。(满垒除外)


(h)在前位跑垒员被判出局前超越该跑垒员时。


注:在逆序跑垒时,如逆超后位跑垒员也判后位跑垒员出局。


(i)合法占据某一垒位后,颠倒跑垒顺序以扰乱或愚弄防守队 员时。这时裁判员立即宣布“暂停”并判跑垒员出局。


注:1.跑垒员在守场员接杀击出的腾空球前已进入并踏触前一垒 位,但由于被接杀而退回原占垒位时,在到达该垒位前随时都有被传 杀出局的危险。但是如能在传球到位前到达原占垒位并踏触该垒位时, 不能判其出局。


2.击出一垒方向地滚球,击跑员为避免被一垒手持球触杀,在不 离开0.91公尺限制的范围内,向本垒方向逆跑是可以的,但一经越过 本垒,即判出局。


(j)跑垒或滑垒过头而越过一垒后,未能立即返回该垒时,或 有跑向二垒的行为而被触杀时应判出局。如果跑垒或滑垒过头而越过 一垒后,走向队员席或防守位置而未立即返回该垒时,经防守队员持 球触及跑垒员或垒位提出申述,应判跑垒员出局。


注:击跑员进入一垒时,即使跑垒过头而越过垒位,但是只要已 经踏垒,根据本规则四.○九(a)规定的精神,就是“已经到达一垒”。 即使由于“未能立即返回一垒”而被判第三人出局,但如有跑垒员先 行返回本垒,应判得分有效。


(k)向本垒跑进或滑进时没有踏触本垒板,又无意返回补踏, 而被守场员持球踏垒提出申述时。


注:本规定只适用于跑垒员已走向队员席又无意返回补踏的情况, 因为接手如需触杀就非追到队员席不可,这对接手的防守十分不利。 但跑垒员漏踏本垒后马上返回补踏时,接手必须持球将其触杀。


七.○九: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判击球员或跑垒员妨碍行为:


(a)三击不中后妨碍接手传球时;


注:1.虽三击不中但并未出局或得“四坏球”安全上一垒的跑垒 员妨碍了接手触杀奔向本垒的三垒跑垒员时,应判击球员出局,三垒 跑垒员返回三垒。


2.三击不中被判出局后,妨碍了接手触杀奔向本垒的跑垒员时, 也判三垒跑垒员出局。如妨碍了接手向垒上的传杀,判被传杀的跑垒 员出局,如在妨碍接手传杀时,而接手的传杀对象不明确时,判离本 垒最近的跑垒员出局。


(b)挥击或触击成界内球后,贼界内地区再次用棒碰触该球时。 这时成死球局面,跑垒员不能进垒。如果击跑员放下的球棒在界内地 区被滚动的球碰触,而裁判员认为击跑员无意改变球路时,继续比赛。


(c)不论用什么方法,如有意改变击出而尚难判定的界外球或 在界外滚动的球时;


(d)二人出局前,三垒有跑垒员并抢进本垒,击球员妨碍在本 垒接杀的守场员时,判跑垒员出局。二人出局后,判击球员出局。


(e)攻队队员聚集在跑垒员正在跑进的垒位附近,企图扰乱、 阻挠守场员传接杀时。这时以本队队员的妨碍行为判跑垒员出局。


(f)任何击球员或跑垒员被判出局后,对守场员继续传杀其他 跑垒员的行为进行妨碍时。此时以本队队员的妨碍行为判其他跑垒员 出局。


注:裁判员不能仅仅因为跑垒员或击跑员被传杀数据后继续跑垒 而判扰乱或妨碍守场员传接球。


(g)裁判员认为跑垒员有意妨碍击出的球或正在接传球的守场 员,以图破坏守队的双杀时。这时成死球局面,裁判员判有妨碍行为 的跑垒员出局,并因攻队队员的妨碍行为也判击跑员出局。由于这一 妨碍行为而造成的进垒和得分一概无效。


(h)裁判员认为击跑员有意妨碍击出的球或正在接传击球的守 场员以图破坏守队的双杀时。这时成死球局面。击跑员因妨碍行为出 局,并且不管双杀发生在哪个垒上,判离本垒最近的跑垒员也出局。 由于这以妨碍行为造成的进垒和得分一概无效。


(i)裁判员认为一垒或三垒跑垒指导员用身体接触来帮助跑垒 员返回或离开一垒或三垒时。


(j)三垒有跑垒员,三垒跑垒指导员离开指导员区并采取行动 吸引守场员向其传球时。


(k)击跑员在垒间后半段,跑在0.91米跑垒限制线的外侧(即 右侧)或边线的内侧(即左侧),而守场员又正好向一垒传杀,裁判 员认为妨碍守场员传杀一垒或接杀击出的球时。


注:0.91米跑垒限制线的白线属于限制道内,击跑员在道内跑进 时双脚必须落在道内或标明该道的白线上。


(l)未躲避正在试图接击出的球的守场员或有意妨碍其传球时。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守场员试图接球而跑垒员碰触其中一个或一个 以上的守场员时,裁判员要从中判定一个最符合本规定的被妨碍的守 场员,而只有妨碍这个守场员的跑垒员或击跑员才能被判出局。


注:当击跑员跑向一垒与正在接球的接杀碰触时,一般不判击跑 员妨碍行为,也不判接手阻挡行为。试图接杀击球的守场员只要采取 了粗暴的行为时,才能判其阻挡行为。因为规则只给接杀击球的守场 员以“跑到接球地点去接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并不允许守场员在接 球时有意采取粗暴行为,例如:把跑垒员拌倒之类的行为。如果接手 在接杀击出的球,而一垒手或投手阻挡跑垒员向一垒跑进,则应判阻 挡行为,击跑员安全进一垒。


(m)击出的界内球在碰触内场手(包括投手)前碰触在界内地 区的跑垒员或击跑员时。如果击出的界内球穿过内场手(不包括投手) 后随即碰触跑在该内场手后面的跑垒员或者经内场手(包括投手)碰 触并使其改变路线后碰触跑垒员使,裁判员不应判跑垒员出局。裁判 员作此判断时必须明确,击出的界内球穿越内场手后在无其他内场手 可能接住。如果跑垒员将内场手失接的球有意踢开,裁判员应判其妨 碍行为出局。 妨碍行为的判定:跑垒员出局,成死球局面。


七.一○:跑垒员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经守队申述判出局:


(a)击出的腾空球被接杀后,因离垒过早,在返回原占垒位再 次踏垒前被守队队员持球触及身体或该垒时;


所谓“再次踏垒”就是跑垒员踏触垒位,于腾空球被接杀后离垒 跑进。跑垒员不得站在垒位后面,离开垒位,于腾空球被接杀后起动, 再踏垒跑进。


(b)比赛继续,在向前跑垒或后退跑垒时没有按顺序逐一踏触 垒位又未能在守场员持球触及身体或垒位前返回再次踏垒时。


注:1.后继跑垒员跑回本垒得分后,漏踏垒位的前位跑垒员不得 返回补踏。死球局面时,任何跑垒员到达漏踏垒位的下一垒位后也不 得返回补踏。


【判例】1.击球员将球击出外场,根据场上临时规则判安全进两 个垒。(死球局面)击跑员漏踏一垒,在他到达二垒前可返回补踏一 垒,但他到达二垒后则不能返回一垒,守队一经申述则判出局。


2.击球员击出游击手前地滚球,游击手野传,球进看台。(死球 局面)这时,击跑员漏踏一垒,但被判安全进二垒。即使裁判员判其 安全进至二垒,但跑垒员在进入二垒前必须补踏一垒。


以上二例皆为申述局面。


(c)跑垒或滑垒越过一垒而未立即返回一垒,又被守场员持球 触及身体或一垒时。


(d)未踏触本垒又无意返回补踏而被守场员持球触及本垒时。


注:漏踏本垒的跑垒员在死球局面时,如投手已重新持球站立在 投手板上时,不得回垒补踏。


任何申述必须在投手开始下一个投球或进行下一攻守行为或试图 进行进行下一攻守行为前提出。如果申述局面在发生互换攻守之时, 则应于守队队员离开场地之前提出申述。


申述本身不能解释为攻守行为或试图进行的攻守行为。


当守队队员提出申述的传球进入观众席或进入比赛无效区时,对 同一跑垒员在同一垒位上不得再重新提出申述。


申述可能造成“第四个出局”。在第三人出局时,如果对其他跑 垒员提出申述,而裁判员也确认该申述成立时,以申述作为第三人出 局。此外,如果一个以上的申述造成第三人出局而交换攻守时,守队 可以从中选定对本队有利的一个申述作为第三人出局。所谓“守队离 开比赛场地”是指投手和守场员都已离开比赛场地而走向队员席。


注:1.如果两个跑垒员差不多同时到达本垒,而前位跑垒员漏踏 本垒,后位跑垒员则合法踏垒时,前位跑垒员一经申述就判出局。如 果已有两人出局,前位跑垒员经申述出局或在跑回本垒补踏垒时被守 队队员持球触及或触及本垒而出局,他就被视为在后位跑垒员得分前 被判第三人出局。因而后位跑垒员的得分无效。(见本规则七. 一二 的规定)


2.申述行为和投手犯规同时发生时,按投手犯规处理。申述行为 必须有明显的表示或者用口头提出或者用显而易见的行为向裁判员表 示。守场员无意中持球踏垒不构成申述行为。申述时不暂停,是继续 比赛局面。


3.申述时要有明确的表示,要指明申述的跑垒员。如果第一次申 述不成立时,允许提出第二次申述。即允许对同一个跑垒员在两个以 上垒连续提出申述,也允许对两个以上跑垒员在同一个垒上连续提出 申述。


例1:击球员击出本垒打,漏踏一垒。守队先传球三垒申述不成 立,再传球二垒申述也不成立,最后传球一垒申述成立,判击球员出 局。


例2:甲、乙、丙三个跑垒员均通过三垒。丙漏踏三垒。守队传 球至三垒先申述甲漏踏,不成立;再申述乙漏踏,也不成立;最后申 述丙漏踏,成立,判丙出局。


例3:击球员击出二垒安打到达二垒,但途中漏踏一垒。投手持 球后为提出申述向一垒传球,发生暴传,但球仍停留在比赛有效区内, 一垒手拾球后可以在一垒提出申述,但若为了触及跑向的三垒的二垒 跑垒员而向三垒传球时,造成野传(球出野传球线),则失去了在一 垒的申述权。如未野传仍保留申述权。


例4:一人出局,一垒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高远的球,一垒跑 垒员误以为是安打,使经过二垒奔向三垒,但该球被外场手接获,跑 垒员为了再踏垒的义务必须返回一垒。在逆向返垒时,外场手将球于 跑垒员到达二垒前传到二垒并提出申述,这是不成立的。因二垒是该 跑垒员逆向返回一垒的必经之路,虽然球先于人触及二垒,也不能成 为出局,除非持球触及该跑垒员或传球至进垒的起点(一垒)提出申 述,方可判其出局。


例5:二出局,二垒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三垒打,跑垒员下分, 击跑员漏踏一、二垒,守队队员持球只在二垒申述,虽判第三人出局, 但二垒跑垒员的得分有效,如守队队员继续传球到一垒提出申述,成 第四人出局时,守队可选择第二个申述为第三人出局,击跑员三出局 判二垒跑垒员得分无效。


例6:一人出局一垒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高远的球,一垒跑垒 员误认为是安打,使经过二垒奔向三垒,但该球被外场手接获,该跑 垒员在返回时未经过二垒而直接返回一垒,外场手传球二垒提出申述, 申述该跑垒员在返回一垒时漏踏二垒,判一垒跑垒员出局。


七.一一:攻队队员、教练员或其他任何人必须腾出地方让守场员接 杀击出或传出的球。如果守场员需要进入队员席接球时亦应躲让。


【罚则】如不躲让就按妨碍行为处理,判与接杀有关的击球员或 跑垒员出局。


例:准备击球员持两支球棒于准备击球区时,击球员击出界外高 飞球,接手到准备击球区准备接球时,该准备击球员持一支球棒让出, 而留于地面的一支球棒拌倒了接手,以致未能接获该球。但经裁判员 认定确因该球棒而致接手失接,应判击球员出局,死球局面。


七.一二:二人出局前,后继跑垒员并不受前位跑垒员漏踏或重踏垒 位的影响。如果前位跑垒员被申述成第三人出局,后继跑垒员都不能 得分。如果经申述被判第三人出局是封杀出局,不论前位或后继跑垒 员都不判得分。


补充规则:关于死球局面时,跑垒员返垒的处理(再述)


在死球局面各跑垒员应返垒时,根据各种原因,返垒的方式也各 有不同,现将各种方式概述如下:


(a)应返回投手投球时所占有的垒。


1.界外球未被直接接住时;


2.击球员不合法击球时;


3.投球击中击球员时;


4.两人出局前,一垒,一、二垒,一、三垒或满垒时,内场手故 意失接容易接住的高飞球或平直球时;


5.妨碍正准备处理击出球的守场员时;


1)界内球未触及内场手(包括投手)以前,碰触击跑员时;


2)界内球于界内区域,在未触及内场手(包括投手)或通过内 场手(投手除外)以前,触及跑垒员或裁判员时;


3)击球员于界内区域再次用球棒触及击出的球时;


4)击球员或跑垒员妨碍了正准备处理击出球的守场员时;


5)击球员或跑垒员无论用任何方式,故意碰触未定性的在界外 滚动的球,使之改变路线时;


6)攻队队员或教练员未躲避自己所占的位置而妨碍了正准备处 理击出球的守场员,并被宣判妨碍时。


(b)应返回发生妨碍时已占有的垒。


1.投手向击球员投球,防守受到妨碍时;


1)裁判员妨碍了接手的传球动作时;


2)击球员妨碍了接手的传球动作时;


3)两人出局前,跑垒员抢分时,击球员妨碍了在本垒上的防守 行为时;


4)被宣判为第三个好球,但未出局的击跑员或得“四球”的击 跑员,妨碍了接手的防守时;


5)击球员空挥后,经裁判员认定是因自然挥棒由于用力过猛或 自然收棒时,所持球棒触及尚未被接手确实接住的球或触及接手的身 体,以致无法接住该球时;


2.接手或其他守场员妨碍击球员击球时;


3.击跑员向一垒奔跑时,妨碍了正准备接击出的球或向一垒传球 的守场员的防守动作时;


4.跑垒员故意妨碍投球时;


5.攻队队员或教练员未躲开自己所占的位置而妨碍了正准备传球 的守场员,并因妨碍而被宣告出局时;


6.内场手对已无法处理的击出的球(不论内场手是否曾触及)被 跑垒员故意踢开并经裁判员认定时;


7.刚被判出局的击球员或跑垒员,妨碍了守场员下一次防守动作 时;


8.一人或两人以上的攻队队员,站在跑垒员将要到达的垒或集结 于该垒附近,妨碍了防守或扰乱致影响防守时;


(c)三垒有跑垒员时,指导员离开跑垒指导区,以任何方式诱 致守场员传球或指导员有意地妨碍传球时。应返回该传球开始时所占 有的垒位。


责任编辑: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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